Archive for April, 2014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最新判决:直接鼓励儿童购买商品的广告并非一定违反竞争法

Monday, April 28th, 2014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14年4月3日做出判决:直接鼓励儿童购买商品的广告并非一定违反竞争法。该案一路由帕骚地方法院上诉至慕尼黑高等法院再至联邦最高法院。

案情如下:被告在报纸广告上登载了一则“学习成绩促销”广告,广告声称其公司旗下所有产品给予学生优惠,优惠条件为:学生的成绩单每得到一个1分(德国成绩评分1分为最高分),就可以获得2欧元优惠。原告德国联邦消费者中心联邦协会(Bundesverband der Verbraucherzentralen)提出控告:认为该广告违反竞争法,因为其以不当方式请求学生做出购买行为,这利用了学生没有商业经验的弱点。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该广告是被允许等待的。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虽然该广告涉及到鼓励儿童购买的内容,但是其本身并没有违反竞争法,因为该广告并未涉及具体特定某一商品的信息。 直接鼓励儿童购买商品的广告仅仅在其内容上包含了鼓励儿童购买某一特定商品,请求某一特定服务,或者鼓励儿童向其监护人请求得到某一特定商品和服务的时候才违反竞争法。一个仅仅包含了整个商品种类的广告是不满足竞争法第3条第3款附则第28项的前提的。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不承认这样的广告会对学生的购买决定自由产生不当影响,也不认为这样的广告利用了学生的无商业经验的弱点。

判决全文:(vom 3.4.2014, Az.: I ZR 96/13).

公民数据预存(Vorratsdatenspeicherung)指令被判不合法

Monday, April 28th, 2014

Interview mit Heribert Prantl zur Vorratsdatenspeicherung

欧盟争议已久的公民数据预存(Vorratsdatenspeicherung)指令在2014年4月8日被欧盟法院宣布是不合法的。在没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而对公民的个人信息数据搜集储存时违反欧盟法的。

公民数据预存是指在即使当前不需要的情形下,对公民个人电信数据信息的搜集储存,以备国家机关调用。按照该指令,欧盟各成员国在一定期限内将该指令转化为本国法,而指令要求,凡是使用公共电子通讯设施时所产生的一定数据,通讯服务商必须将该数据储存至少六个月,最多两年。而这些特定数据包括了通讯往来,通讯地址。而内容性数据,如电子邮件以及电话数据不可以被保存。

2005年12月14日欧盟议会以378票赞同,197票反对,30票保留的情况下通过了该指令。而该指令在通过后,受到欧盟公民的强烈反对。反对者认为,对公民个人交往信息的数月储存,使得自己与他人的交往时刻受到监视,也使得自己的行为动向一目了然,而这只需要你拥有一部手机。

不只是公民反对,各国在转化该指令的过程中,也先后产生争议。2006年7月爱尔兰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欧盟法院将该指令解释为无效,爱尔兰认为,这个指令所以据的法律基础是错误的,但是这一指控在2009年2月被欧盟法院驳回,其认为这一指令颁布的法律基础是合适的。

而在德国,这一指令也被提到德国宪法法院的审判席上。2010年联邦宪法法院就判定,公民数据储存制度的具体构建是违宪的,并将相应的规定解释为无效。

2013年12月,奥地利的电信服务商和上万名民众向奥地利宪法法院提起申请,    奥地利宪法法院将该申请转交给欧盟法院请求先裁决。欧盟法院总检察长得出的结论是,该指令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不符,这是对公民私人领域的不正当干涉。

终于在2014年4月8日欧盟法院将该指令判定为违反欧盟法,欧盟法院认为,该指令使得公民的个人生活被过度挖掘,这为自由社会所不容。长达数月成年的公民数据搜集储存使得让公民如同生活在监控之中。

判决原文:
http://curia.europa.eu/juris/document/document_print.jsf?doclang=DE&text=&pageIndex=0&part=1&mode=req&docid=150642&occ=first&dir=&cid=316886

综合Zeit, Spiegel和维基百科翻译而成。

欧盟法院就kino.to一案的最新判决 – 网络屏蔽是解决互联网侵权的正确道路吗

Friday, April 25th, 2014

欧盟法院(EuGH)关于kino.to的最新裁决加强保护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具体的说就是确认了ASP可以受著作权人委托,断开互联网用户与侵犯著作权网站之间的网络链接。(可能大家会觉得,这算啥突破呢,咱们中国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不早就规定了:“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好吧,我们慢慢道来。

kino案件

已被屏蔽,仅能通过谷歌快照一探究竟。

欧盟法院在2014年3月27日做出的裁决背景如下:2010年德国康斯坦丁电影公司以及Wega电影制作公司在奥地利针对宽带服务商UPC就kino.to提起了不作为之讼(Unterlassungsklage)。kino.to明显未获授权地在互联网上在线提供130,000份盗版电影。维也纳商业法院和州高等法院都禁止UPC提供网络接入kino.to站。法院认为要求ASP网络屏蔽的法律基础是奥地利著作权法第81条第1a款。而这条文本上是针对“传送者”的。

UPC向奥地利最高法院提起上诉,UPC认为自己只是接口提供商,不符合著作权指令第8条第3款“网络传送者”的定义,UPC并不认为自己提供的服务支持了kino.to的侵权活动。在第三审中,奥地利最高法院向欧盟法院提起了前置判决请求。

欧盟法院回复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定会涉及网络环境下其客户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侵害,因为这种权利侵害是通过网络接入实现的。因此EuGH认为ASP符合著作权指令第8条第3款下传送者的定义。而且EuGH认为适用著作权指令第8条第3款不需要以传送者和侵权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可以看出卢森堡法官极力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啊)

kino.to这个网站大家我很熟悉了,一个“臭名昭著”的违法在线streaming视频站,美国队长什么最新大片都可以在线观看。他先后在德国,瑞士,奥地利都吃了不少官司。Kino.to早在2011年开始运营,反盗版协会(VAP)多年来都尝试打探该站运营者到底是谁。由于“秘密举报者”的告发,德国警方得到有利线索,经过缜密调查,将该网站连根拔起,逮捕了13名工作人员,大快人心。(联想到快播了吗,亲。)

EuGH因此做出了上文所述的裁决。一部分法律专家都认为这无疑是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重大突破。然而在这个判决背景下,不仅非法上传的盗版电影、音乐作品会被屏蔽删除,同时提供这些作品的网站也会在著作权人的要求下被网络接口服务商屏蔽。(感受一下,一夜之间,youku,tudou,56,腾讯,乐事,百度影音,什么都没有了。)

可以理解的是,不仅是有可能遭到屏蔽的网站运行商、网络接口服务商、甚至是互联网用户都对此判决表示了不满(比如kino.to可是拥有不少铁杆粉丝的呢)。同时,互联网专家、民权维护者也对EuGH的这次判决表示批评。

德国数字协会负责人亚历山大.山德士称:EuGH今日的判决可以屏蔽侵犯著作权的内容,明天也可以屏蔽那些因政治或者其他原因而需要被“屏蔽”的内容。ASP屏蔽网络接口是危害言论和信息自由的,使用屏蔽手段是不适合用来对抗侵权行为的。相比起来,更好的方法是让Host provider直接删除侵权内容。

科隆互联网专家克里斯蒂安也认为这个判决有可能导致,我们在将来面临一个“受到过滤”的互联网,而且网站屏蔽对于大型门户网站运行商的损害太大,这也就要求他们对其发布内容进行“十分审慎”的检查,而这在信息时代几乎是不可能的。(想象一下,因为别人在新浪微博上未署名转载了几张文艺青年拍的照片,文艺青年就可以要求电信、联通向全国人们屏蔽sina….)

当然,这个说法不完全是正确的。即使在EuGH判决的背景下,网络服务商也不必立刻应版权人要求屏蔽网页。版权人至少应当就网络屏蔽提起确认之诉(Feststellungsklage)。网络法律专家弗莱塔格确认了这一点。就sina这种大型门户网站存在少量侵权页面的情况,按照弗莱塔格的观点对其进行全面屏蔽本身是不合法的,网络服务商必须进行权利人和网站运营商之间的利益权衡,而版权人可以在有异议时提起确认之诉。

点击这里可以查看判决全文:全文

本文素材: 1. kino.to-Urteil der EU: Richter dürfen Internetseiten sperren

2. kino.to: EU-Gericht erlaubt Sperren von “Raubkopie”-Webseiten

关于Customizable WordPress Theme Frameworks

Thursday, April 24th, 2014

其实我是有强迫症吧,关于WP的主题,换了几十个,怎么都看不顺眼,索性换上这个极简型的,先应付着。

没错,于是我萌生了自己写一个主题的打算。可是自己那点三脚猫的php+js功底,能写出啥来呢?(答案显而易见)于是我只能依靠强劲的framework啦!

我曾经仔细的研究过wordpress的各类framework,最适合我的当然是傻瓜型的drug and drop型,其中代表性的有

  1. themify(这个我买了developer club后发现及其难用,因为是团购的,不能退款,囧)= 总之强烈不推荐
  2. itheme的Builder,itheme的backupbuddy是一款神器,builder怎么样呢,150刀一年的license,有点小贵,review不多。
  3. Headway,这款似乎评价是最好的,唯一的诟病就是每年要强制更新license,开发者许可证要199刀一年,呵呵,小贵、小贵。我去后台试用了一下,感觉还可以,很强大。
  4. Ultimatum,这款评价两极分化。好处是125刀终身license(这玩意在mighty deals常年有5折的coupon,mighty deals又常年有9折的coupon,所以,呵呵,一般人我不告诉…)坏的评价就是,开发者是个土耳其码农,似乎对于售后很不热衷,so….
  5. Thesis 2.0,这款seo很强大,不过我不是很喜欢。
  6. Genesis Framework,Genesis的可定制性很强,需要一定的coding经验,我用Genesis做过好几个站了,loading速度很好。
  7. woo canvas,这款是woothemes团队的作品,嗯,肯定和woocommerce的结合度是最好的啦,而且也不贵,不过看了下review,似乎比较一般。
  8. Runaway,这款framework我是在themeforest的论坛里看到的开发者的毛遂自荐。完全开源,可以在github上下到全部代码,官网:http://runwaywp.com。

所以,最后的胜利者是 —— Headway!
headway

但是我决定购入Ultimatum,因为它更便宜。

还是那句老话,请支持正版软件。

本篇blog未使用任何aff link,故所有评价均属个人感受。

typo域名也有可能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 wetteronline.de案

Monday, April 21st, 2014

wetteronlin.de域名已经被停禁
1. 域名“wetteronlin.de” (比起wetteronline.de少了一个e,属于typo域名)在“wetteronline.de”之后注册,法院认为从用户的角度观察,该typo域名的使用属于以阻挡其他竞争者为目的之行为,违反了竞争法(UWG)第4条第10款。wetteronlin.de不会将用户引导至天气预报网站,而天气信息却是用户所期望得到的。(而wetteronlin.de网站上仅仅展示保险广告)

2. 用户由于键入typo域名进入了改typo域名所指向的网站后,可以立即意识到他所进入的网站并非他所希望进入的网站,那么就可以否认存在不正当阻碍其他竞争者的行为。

详情可参见德国联邦最高法院2014年1月22日的最新判决 – wetteronline.de Urteil vom 22.01.2014, I ZR 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