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法

 

一个行驶在柏林街道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的车

一个行驶在柏林街道上,安装有行车记录仪的车

 

 

2014年8月12日德国安斯巴赫行政法院对司机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Dashcam)的合法性做出判决。法院认为,在特定条件下,长期安装使用该记录仪是不合法的。如果司机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是为了传到YOUTUBE等其他社交网站,或者转交给警察等第三人,这都是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法的。

法院认为,暗地里偷拍他人的行车原则上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和信息自主决定权。该案中,司机安装该记录仪是为了将来在发生意外时证明自身清白,即使是这样也不能以牺牲他人的人格权和信息自主决定权为代价。

不过该行政法院同时废除了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认为该决定不够具体,没有指明记录仪型号。由于该案具有重要意义,法庭允许该案上诉。

 

未来可以预期的是,该行政机关会再次做出处罚决定。

 

该案判决号:Az.: AN 4 K 13.01634

综合报道及音频资料:

http://www.welt.de/wirtschaft/article131154151/Auto-Videokamera-verstoesst-gegen-Datenschutzgesetz.html

 

http://www.br.de/nachrichten/mittelfranken/inhalt/dashcam-datenschutz-ansbach-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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