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关于安乐死的最新判决

病人的意思应当得到尊重

在安乐死上,病人的意思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即使没有病人的明确指示。这是联邦最高法院在20141016日一起安乐死判决中所做出的决定。案件编号:Az: XII ZB 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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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德国女士在2009年发生了大脑溢血,并成为植物人。借助胃管她得以生存,但是和外界完全没有了交流。她的丈夫和女儿成为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要求拆除这些维持生命的医用设施。这名妇女在之前并没有留下书面的“病人处分”。这种情况下法定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批准中断人工性的营养。不过州法院拒绝批准该申请。

2014年10 月16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撤销了州法院的判决。法官认为病人的意愿居于中心地位。本案中最高法院认为,当这种安乐死“符合病人的意思时”,是可以进行的。即使安乐死的意愿在病人生前并没有直接表达出来。这可以是“病人所有的关于自身具体生存、治疗情况的表示,却还达不到病人处分的要求”的情形。只有在“已经表达的意思”不能查明时,方可采用病人“可能的意思”。

联邦最高法院还强调,当法定监护人和主治医生一致同意,中断治疗符合病人的意思时,法定监护人无需再请求法院的批准。

综述自:

http://www.handelsblatt.com/finanzen/recht-steuern/urteile-entscheidungen/bgh-urteil-passive-sterbehilfe-ohne-patientenverfuegung-moeglich/10847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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